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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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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0号,邮编:202150,电话:021-69613647,电子邮箱:cmsw_zfxxysq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围绕社会关切与群众期待,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平台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

  深入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形成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及微信公众号等多位一体的公开网络,实现政策文件、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信息的一体化发布、动态化更新与便捷化查询,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区局官网发布工作动态30条,通知公告7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闭环管理机制,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诉求。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系统梳理并动态更新了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级信息目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与内容审核机制,从源头保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与安全性。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管机制,贯彻“谁制发、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实现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督。

  (四)平台建设

  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构建多元公开网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线上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功能,持续推送最新税收政策、办税流程解读及涉税事项通知等。2025年,区局通过“崇明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705篇,有效提升了政策传播的广度与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

  2025年,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绩效管理体系,将其设为对各科室的共性考核指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强化日常监测、定期通报与考评结果运用,构建起贯穿全程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5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与精准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二是公开形式的丰富性与传播力仍需拓展,未能充分运用多元媒介提升信息理解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需求调研机制,通过线上调研、办税服务厅反馈等方式,精准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围绕政策解读、办事指引、常见问答等高频需求,提供分对象、分场景、口语化的公开内容,增强信息的实用性与可读性。二是在巩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阵地基础上,积极运用图解、漫画、短视频、互动问答等新媒体形式,对复杂政策进行可视化、通俗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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