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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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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4252018440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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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319号1201室,邮编:200040,电话:021-62187060,电子邮箱:swjcs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二稽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服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2025年本机关增设行政检查公示栏,更新税收执法、政府采购公告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持续规范流程机制,不断优化办理程序及答复工作。2025年,本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1项申请人主动撤销,1项在限期内按规定流程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流程规范、程序完善。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机制等制度。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本机关相关信息。结合稽查工作特色,开展“税收·法治·公平”主题税收宣传活动,走进企业集聚园区开展专场辅导,与所在区域商户联动,通过亮屏、党群服务站、设立税收咨询点、进户等多种方式,助力惠民政策应知尽享,打造系统内外双线宣传的新型模式。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章,聚焦压实责任,提升公开质效,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职,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

  2025年,本机关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仍存在主动公开的深度不够、个别模块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机关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挖信息资源,强化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二是加强审核监督,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按要求更新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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