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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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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第四稽查局”网页(网址为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dsijcj)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A楼1107室,邮编:200011,电话:627175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机关按照《条例》和总局、市局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逐步增加公开项目,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同时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廉洁从税、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本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本机关共收到2件涉及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予以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机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信息公开促规范执法,确保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总局、市局要求,对本机关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调整,采用体裁分类、主题分类二种方式进行编制,对原基本目录已公开的信息全部按新目录架构归类,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平台建设方面,本机关及时更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网页相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增加了税务行政处罚查询模块,对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查阅点的设备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在主题为“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里,本机关成立减税降费宣传小分队,牢牢把握宣传内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相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了减税降费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意义,相关活动被新民晚报、劳动报、东方网等媒体报道。

  监督保障方面,本机关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绩效管理范围,从制度上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相关政府信息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完成。

  2019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746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90.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和总局、市局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期待,还需要继续努力,力求做得更好。本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从完善相关制度着手,进一步强化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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