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奉贤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严格按照清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自2022年11月1日起,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本的6项调整为1项,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应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调整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再按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2025年,区局按照行政许可清单,编列1项行政许可事项,为增值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该事项由纳税人依申请,税务机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管理,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我局2025年度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2件,准予受理2件,批准通过2件。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主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的审核。本区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不断优化申请方式、审核时限等。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进行申请或通过办税服务厅人工受理。针对审核时限,不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不超过十万元版即时办结,百万元版及以上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压缩审核时限,一般于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发放税务事项告知书。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在总局、市局的统一领导与部署下,区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严格执行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相关要求。
一是开展全链条管理,充分评估风险,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效监管,未发现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等情况,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零超时”;二是做好许可类事项监控工作。区局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定期清查变相许可情况,未发现相关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申请人满足感。对于该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必报资料,除百万元版及以上外其他版本的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即时办结,定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充分评估行政许可事项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做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在压缩时限审批时限的同时提高监管精度,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情况。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主动接受监督,依托1236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奉贤区税务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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