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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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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强化做好税务的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要求,不断加强税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快税收法治进程,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纳入培训重点内容,借助“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不断深化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贯穿始终,领导干部带头、各级联动互促的学习体系。

  二是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区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让法治成为税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区局权责清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区局法治建设重要事项,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工作任务,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融细本职工作,使各项决策始终按照法治化程序运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完善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同时落实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市局工作规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市局重要会议精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市局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区局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平稳推进税制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市局要求,安排公职律师综合处理和响应全市税务法治工作需求,拓展公职律师在税制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更大程度发挥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区局公职律师全面参与合同审查、破产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法制审核等税收法治工作,区局法律顾问也能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持续打通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障和诉求反馈通道,以法治服务持续保障市场主体不断发展。

  (三)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机制,确保应公示尽公示、应审尽审、应记录尽记录。参与制作全市音像记录示范片,开展音像记录自查,制发问题清单,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规范性;对照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通过金三系统实施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指导,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结合区政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任务,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提高对税务执法案卷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工作,定期开展自查,从案卷内容的真实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等多方面着手,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并对基层税务所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不断升级

  一是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4月和10月,先后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对12个事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明确各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主责部门,实现了从“证明”到“承诺”的便利升级,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保障。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深化权责清单公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了权责清单及业务流程图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知权明责,将权责清单事项落实到每个税务干部岗位操作环节,打造“权、岗、责、人”一体化法治保障体系,助推精准、规范、统一执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办税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更新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加强了政务公开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信力。

  (五)完善权利救济纠纷化解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畅通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发挥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3年区局共涉及3起以区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中2起为2022年底市局受理今年办结),区局坚决履行上级依法应诉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开展工作。经多方努力,申请人撤回2起复议申请,有效推动涉税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职能和协同应对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2023年区局参与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案件为上年度延续,涉及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形成日常执法、普法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该案件已于6月30日一审审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是扎实做好涉税信访工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信访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区局信访办理事项工作规范化,凸显法治在信访问题解决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努力做到排摸有深度、案件有人管、维稳有保障,着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六)着力构建多维保障体系,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一是建立学法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坚持开展学法日活动,每季度认真组织学习活动并定期向区法宣办提交学法日感想。

  二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调研,对有不同需求的税务执法人员从不同层面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以执法资格考试为例,抓岗位实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业务水平。

  三是打造法律法规专家团队。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开展“枫桥式”税务所普法宣讲、《举案说法》案例教学、与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浦东保税区税务局法制团队联学联建等形式,对纳税人、税务执法人员、管理人等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区局执法规范性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是深入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横向、纵向沟通,畅通交流渠道,在2023年公民法制素养提升月中,积极参加司法局开展的“八五”普法、“宪法宣传周”“法治上海建设品牌”、“黄浦豫法杯”“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等各项活动,推进普法活动的品牌建设,营造崇法向善、循法而行的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做好综合税政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

  一是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把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作为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5月,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统筹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8月初,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级管理,以“政策找人”为抓手,“一盘棋”谋划,上下协同,内外联动,用精准辅导、精细测算、精心服务的“三精”理念打通政策“堵点”,破解服务“难点”、寻找工作“亮点”,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推进有序有力,推动市场主体直达快享。

  二是精准抓好综合税政课题研究。积极向市局报送总局调研选题相关内容,深入剖析上海城市更新的必要性、创新模式以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调研区域重点企业,形成调研报告《城市更新的“上海模式”》报送市局;开展金融科技跟踪调研、数字经济基础调研和文旅行业专题调研,以“一局一业”品牌建设和“大兴调查研究”为抓手,了解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收集行业政策诉求,找出行业发展关键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完成研究报告撰写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贡献智慧。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一是积极推进税收非强制性执法。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6个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争议调解等方式,让纳税人主动识别和预防风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使税收执法更精确。区局法律法规专家团队聚焦大企业税收管理事项,通过制作生动形象的视频,深入浅出的介绍税务机关如何在大企业管理中有效开展提示提醒和自查辅导。

  二是探索精确执法新举措。对照两办《意见》要求,在 “精确执法”领域,探索深化税务司法衔接机制,推动破案案件和协助执行案件的快速有效办理。参加贯彻落实《意见》创新举措评选及推广活动,在市局和区局的指导下,创新实践税务与司法衔接的“4C工作法”,充分展示区局改革创新、精确执法的工作成效。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区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部分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理念还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黄浦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履行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区局依法治税水平,实现法治理念显著提升、行政行为不断规范、监督机制切实有效,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党业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干部思想融合,根植法治理念。加强政治引领,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从政治高度和战略全局看待业务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加强作风建设,凝聚支部合力,激励党员在工作中踏实苦干、担当作为,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治税务协同。全面深化“三项制度”实施,根据上级和本级部门最新要求及时更新事项清单,进一步理顺完善区级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及时准确维护。加强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等方面的横向联系,持续深化税务司法、税务检察衔接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税务司法协同共治品牌。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以案说法,推动税务机关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区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坚持人才兴税,提升法制人才实力。通过抓引导、抓培训、抓成效,培育好、使用好法制人才。搭建工作履职平台,统筹用好法律人才。充分发挥区局法律专家团、兴趣小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为智囊团、后援团和教导团的作用,在合同审核、重大决策、复议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积极引入法律人才力量。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法规团队配合参与市局“你呼我应”工作项目,做好区局争议调解室的后台支撑,以法制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区局依法治税理念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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