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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网上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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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03620201700008
主题分类: 税收征管信息

名称: 关于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网上直报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重点税源纳税人:

  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自2017年1月(所属期)开始,重点税源企业开始通过网上直报平台报送相关的税收经营数据。企业在完成当月税收申报1到2个工作日后,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网上直报平台界面完成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在直报平台中有“读入征管数据”选项,点击后,会自动读取企业当月已经申报的税收和经营数据,企业需要完成剩余部分的数据填报并审核通过。需直报的“企业名单”各管理所会单独通知、直报平台的登录路径以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04[1].上海税务重点税源(TRAS)网上直报基层户操作指南-互联网纳税人端.doc

 

  黄浦区税务局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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