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因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区局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对各税务所序列号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新税务所名称 |
原机构名称 |
税务所类型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一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一税务所 |
办税服务厅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八税务所 |
重点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三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三税务所 |
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四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五税务所 |
纳税服务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五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二税务所 |
涉税审核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六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二十一税务所 |
日常检查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七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六税务所 |
风险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八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七税务所 |
风险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九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九税务所 |
风险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一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一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二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二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三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三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四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四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五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十五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六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九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九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七税务所 |
——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八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七税务所 |
税源管理所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第十九税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第四税务所 |
出口退税所 |
总机电话:32174988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