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各科室,区局征收管理科、企业所得税科、第十五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静安区201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日
区财政局各科室,区局征收管理科、企业所得税科、第十五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静安区康而寿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等1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静安区201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