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2014年10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11月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就贯彻落实具体征管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问题1:对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问题2:以上六大行业按什么标准进行划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问题3:对所有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问题4:加速折旧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特别优惠?
加速折旧政策中规定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对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问题5:如何理解“新购进的固定资产”?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即包括企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购进”是指:以货币购进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入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
问题6:如何确定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
问题7: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能否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
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8: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条件的企业是否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企业享受此项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而是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所属分支机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到年底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进行纳税调整。
问题9: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条件的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的同时,在预缴申报界面的相关信息表中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即可在线完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的填报。
其中,享受六个行业相关加速折旧政策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应预计超过50%(不含);享受六个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相关加速折旧政策的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或新办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
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应建立《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台账》,并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随同年度申报表一并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同时,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