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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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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74381020260000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浩源路80号,邮编:200540,电话:021-12366,电子邮箱:js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金山区税务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锚定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核心关切,以规范、精准、高效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以政务公开赋能税收治理,保障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主动公开范围重点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梳理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通过多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税费征管全程透明。2025年,发布相关行政许可信息1438条,行政处罚信息19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跟进,强化内部协同联动,精准核实相关信息,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对复杂事项主动对接申请人厘清需求加强分析研判,确保答复合法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金山区税务局共办结政府信息申请13件,其中予以公开3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2,其他处理2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涉税信息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梳理、审核、发布全链条管控机制。对拟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合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可控。同时,定期开展信息梳理与更新,提升涉税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的多元化公开平台体系。持续优化网站税收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规范税务政务新媒体运营,丰富发布形式,增强信息传播时效性;依托办税服务厅等线下阵地,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精准推送各类税费政策,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流程、时效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条例》及税收业务融合培训,提升干部对政策理解能力和实操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3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

3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倾向,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业务工作的规范和督促作用。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薄弱,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对部分主动公开的内容,存在滞后发布的情况,未能及时满足公众对涉税信息的即时知晓需求。三是公开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个别公开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信息发布前审核校验机制仍有短板。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业务融合。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例会等形式,提升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树立“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工作理念。二是增强主动意识,提升公开时效。主动预判公开内容,提前准备,严格审核流程,提升信息公开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三是规范审核流程,提升信息质量。明确各环节责任,实行“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对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通俗性进行严格校验,确保信息发布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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