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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税务文书送达确认专题(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6-01-1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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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税务文书送达确认专题(上海市)

   一、业务前提
  税务机关将各环节制作好的需送达的各类税务文书,采用法定或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文书受送达人。
  二、电子税务局签订税务文书送达专题
  (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签订税务文书送达?
  第一步:登录新电子税局后,在搜索框内输入“税务文书送达确认”关键字,点击即可。
   
  第二步:进入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页面,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点击“同意签订”。
   
  (二)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查看税务文书信息?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新接收且未查看过的税务文书,会显示在“我的待办——待签收文书”,点击“办理”即可。
   
   
  对于已签收并办理过的税务文书,可以通过“我要查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进行查询。
   
  在“税务文书送达确认”模块,纳税人可以选择文书种类及送达起止日期,查询到具体送达的文书种类、送达日期以及查询情况;同时,显示纳税人电子送达确认书签订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送达税务文书的范围为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中出具的各类文书,暂不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
  三、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专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2号》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需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缴费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申报缴费】-【社保文书送达协议书签订】,进入《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签订界面。
   
  进入模块后,阅读《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内容并勾选提示信息,即可点击下方的“同意签订”按键完成确认书签订操作。
   
   
  (二)如何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上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进入功能菜单栏目中的【电子文书送达查询】模块。
  若当前企业未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可点击界面上方“签订电子文书确认书”按钮,进入确认书签订界面。
   
  阅读《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内容后,勾选提示信息并选择送达渠道后,即可点击“确认”,完成确认书签订操作。
   
   
  (三)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查看社会保险费文书?
  缴费人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电子送达社会保险费文书的范围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中出具的文书,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暂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文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信息查询】-【社保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进入社保费文书确认模块。
   
  2.进入模块后,系统自动展示电子税务局接收到的社保费文书信息,通过上方的查询条件可进行精准查询。文书未查看时,“是否已查阅”栏次显示“否”;文书查看后,“是否已查阅”栏次显示“是”。
   
  3.点击文书种类名称,即可查看文书明细。系统提示“确认成功”。
   
  4.点击红框内功能图标,即可下载或打印对应文书。
   
  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到达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与纸质社会保险费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以据此办理涉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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