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六税务所、第七税务所、第九税务所:
鉴于万宇魁等6人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局,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万宇魁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佘院松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董汝佳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曾雅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郦彦婷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朱正前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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