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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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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

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局政府网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pd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浦东新区向城路80号,邮编:200122,电话:50587735)。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区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围绕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的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整体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0.98%;法规类信息29条,占28.43%;业务类信息57条,占55.88%;其他类信息15条,占14.7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等,全面反映区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取当期热点税收政策,转发上级制定的相关税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方便纳税人查阅。

  3.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公布经区局许可的具有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资格企业名单、准予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名单。

  4.企业欠税公告。分季度公布欠税企业的名单、欠缴税款明细等信息。

  5.各类办税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如“非正常户”信息、税务部门迁址公告、纳税人学校课程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子网站。2014年,通过子网站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共发布各类公告115条,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4条,发布欠税公告3条,更新办税指南2条,更新区局概况8次。全年网站点击数190.88万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点击数2.32万次。另外回复“浦东政务网”、“浦东税务”子网站咨询58条,方便纳税人及时获取有关涉税信息。

  2.办税服务厅。通过区局各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板,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行政救济途径;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事项告知单、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公开资料。同时,进一步推动“劳模匡大姐税务咨询工作室”形成品牌效应,“面对面”地为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

  3.咨询热线及短信平台。发挥区局“12366和688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品牌作用,提高电话接听率和答复准确率,提升答复满意度,全年共解答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问26.06万个。

  利用区局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及时发送最新税收政策和办税提醒事项。全年共发送各类服务信息393万条。

  举办2期“12366局长在线”活动,由区局负责人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小微政策在线解答纳税人问题,听纳税人之声,解纳税人之惑,收集纳税人对税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4.大众媒体。借助《浦东时报》、《上海税务》等媒体发布涉税重要信息26条。在《浦东时报》保持了每2周推出一期税务专栏的频率,有效地引导社会各界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5.税收宣传活动。积极承办市局组织的“税官体验日”活动,为上海建工集团提供“网上办理开具外出经营证明”操作培训。

  推出3期“劳模解税”汇编,倾情打造“面对面”的精品服务。此外,根据小微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在2014年5月开设了“劳模匡大姐税务咨询工作室”临港分局延伸点。2014年,“劳模匡大姐税务咨询工作室”及延伸点共受理咨询10579个,月均受理咨询882个。

  6.“税法讲坛”和纳税人学校。2014年共举办各类纳税人学校(新办企业培训、纳税人学校、市民讲坛)162期,培训纳税人17844人,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热点课题进行讲解,方便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有效的普及和提升。

  7.基层税务所。发挥基层一线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税务所“公告栏”向纳税人告知所内人员组成;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涉税政策和办税须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最前沿。

  8.其他途径。积极向“上海税务”微博供稿106篇,承办微博互动13件,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局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2件,网上申请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信息面较广,既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也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本身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开目录,还包括行政文书的具体内容、企业或个人的具体纳税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区局2014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在已经答复的1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上述两类答复占已答复数的40%,主要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文书及公文类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等。

  其他情况6件。其中“信息不存在”1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10%;“不予公开”3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40%。“不予公开”主要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20%。。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区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7207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60561次,现场接待10579次,网上咨询93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区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浦东新区稽查局、临港分局。

  (二)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10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6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10

     1.按时办结数

1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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