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
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2015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浦东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pd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浦东新区向城路80号,邮编:200122,电话:50587735)。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区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围绕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的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整体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占1.17%;法规类信息18条,占5.26%;业务类信息80条,占23.39%;其他类信息240条,占70.18%。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等,全面反映区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发布经区局许可的具有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资格企业名单、准予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名单。
3.企业欠税公告。分季度公布欠税企业的名单、欠缴税款明细等信息。
4.各类办税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如“非正常户”信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公示、税务部门迁址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子网站。2015年,通过“浦东税务”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6条,其他便民信息141条;回复网上咨询1024条。全年网站点击数253.85万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页点击数4.98万次。
2.税务微信和微博。2015年,“浦东税务”微信上线,截至12月,共发布各类信息75条,微信关注用户突破4000人。“劳模匡大姐”个人微博发布各类信息95条,微博关注用户达587人。
3.办税服务厅。通过区局各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板,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行政救济途径;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事项告知单、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公开资料。
4.咨询热线及短信平台。发挥区局“12366和688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品牌作用,提高电话接听率和答复准确率,提升答复满意度,全年共解答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问27.15万个。另外,利用区局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及时发送最新税收政策和办税提醒事项。全年共发送各类服务信息401万条。
5.“税法讲坛”和纳税人学校。2015年共举办各类纳税人学校58期,培训纳税人1.91万人次,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热点课题进行讲解,方便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有效的普及和提升。
6.基层税务所。发挥基层一线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税务所“公告栏”向纳税人告知所内人员组成;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涉税政策和办税须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最前沿。
7.其他途径。积极向“上海税务”微博供稿24篇,承办微博互动18件;借助《浦东时报》、《上海税务》等媒体发布涉税重要信息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60%是涉及税务登记信息,40%是涉及税收法律法规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5年受理的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22.2%,主要涉及税务登记信息;“非本机关职责”3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3.3%;“信息不存在”3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3.3%;“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11.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区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区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区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9.49万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7.15万次,现场接待1.32万次,网上咨询1024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贯彻落实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浦东新区稽查局、临港分局。
(二)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