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部分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