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第一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十一税务所、第十二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第十四税务所、第十五税务所、第十六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决定,王璐等10人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王璐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徐嘉文、褚顺利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蒋会涛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
顾喆颢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
陈相君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副所长;
陈晓岚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
汤曼琳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
陈跃波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副所长;
郝玲阁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副所长。
任职时间均自2024年7月15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