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松江区叶榭镇乐为公益服务社等两家单位获得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如下:
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码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备注 |
1 |
310227321629168 |
上海松江区叶榭镇乐为公益服务社 |
2014.11.01-2018.12.31 |
|
2 |
310227310584208 |
上海松江区新浜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 |
2014.07.01-2018.12.31 |
|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