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鉴于李锦祥同志已达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李锦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7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鉴于李锦祥同志已达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李锦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