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李洁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市局党委2024年1月9日讨论,决定:
李洁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
石文倩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李洁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市局党委2024年1月9日讨论,决定:
李洁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
石文倩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