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2-11-04 11:07
留言标题:电子烟消费税
留言内容: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答复时间:2022-11-07 11:19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的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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