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需要确认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已申报缴纳

发布时间:2025-07-02 15:55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留言时间:2025-07-02 15:25

  留言标题: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需要确认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已申报缴纳

  留言内容:请问我在一网通办办理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时,系统出现提示需要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已申报缴纳,这个情况我应当如何操作?

 

  答复时间:2025-07-02 15:55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为了便利纳税人办理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一网通办新增纳税申报智能引导,提醒纳税人在办理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前先行办理纳税申报。

  您可以根据智能引导提示内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是否已申报缴纳,如已完成,可点击“是”继续办理,如未完成,请先完成申报纳税人后再办理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

  1.个人所得税申报:由出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办理;

  2.印花税申报:在一网通办搜索“印花税申报”或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办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