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获得上海市宝山区2017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如下:
上海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税号523101133364633916,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社会养老评估中心,税号52310113MJ516306X6,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庙行镇舒馨家园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税号52310113MJ5163289M,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税号52310113336400593K,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长三角科技合作交流促进中心,税号52310113MJ516357XK,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同泰敬老院,税号52310113MJ5163633L,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宝山富春经济促进发展中心,税号52310113MJ51634300,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期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宝山区分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