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第21-26税务所纳税人:
您好!
因工作调整,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2年3月20日起,第5税务所转变业务职能,其相关涉税服务改由第1税务所受理。
根据我局涉税事项全区通办原则,您的发票、申报、报税、认证业务,可任意选择第1、3、27、28、39税务所、外高桥保税区分局第1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
调整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理解与配合。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尊敬的第21-26税务所纳税人:
您好!
因工作调整,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2年3月20日起,第5税务所转变业务职能,其相关涉税服务改由第1税务所受理。
根据我局涉税事项全区通办原则,您的发票、申报、报税、认证业务,可任意选择第1、3、27、28、39税务所、外高桥保税区分局第1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
调整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理解与配合。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