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第二十七税务所负责的轻摩车辆购置税征收划转至第三税务所,办理地址:川沙镇新川路580号,邮编201299,联系电话12366,周边公交:川南线、申川线、新川线等。
原由第二十七税务所负责的耕地占用税征收划转至第四税务所(惠南招商中心耕地占用税征收延伸点),办理地址: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2楼税务窗口,邮编201399,联系电话12366,周边公交:川南线、惠南环城3号等。
原由第二十七税务所负责的房产交易税收征收划转至第二十八税务所,办理地址:惠南镇听潮路101弄2号楼,邮编201399,联系电话:12366,周边公交:张南专线、惠南7路等。
除上述事项以外,原在第二十七税务所办理涉税业务的纳税人可至以下办税服务厅办理:
1、临港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地址:上海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829号,邮编:201306,联系电话:12366,周边公交:龙港快线、三港专线、申港3路等。
2、第二十八税务所,地址:周浦镇年家浜东路2号,邮编:201398,联系电话:12366,周边公交:451,周南线等。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