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有序推进税控收款机(器)的推广应用工作,市税务局已停止印制和发售《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即日起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将使用税控机(器)开具发票(具体推广办法由主管税务所通知纳税人)。考虑到少数从事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经营业务较小,目前推广使用税控器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凡年营业额不满12万元的纳税人可以暂缓推广使用税控器,即日起可选择使用无奖定额发票或推行税控收款机。无奖定额发票面值分10元、20元、50元、100元四种。
特此告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青浦区分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