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15—201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模范集体评选中,区局第一税务所荣获“上海市模范集体”称号。
多年来,“虹一所”坚持勤勉担当、革故鼎新,始终以“店小二”“开拓者”的姿态,真诚为纳税人服务,曾获评全市第一家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全市第一家“7*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开发使用全市第一台ARM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建成运行全市第一家智慧办税服务厅,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连续5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另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等省市级以上荣誉30余项。近年来,第一税务所还承接商务部和税务总局组织的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研修班交流任务,迎接了来自“一带一路”30多个国家近200名国际税务官员的参观和培训。
下一步,区局将大力弘扬“虹一所”劳模精神,继续开展向“虹一所”学习活动,在全局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领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实干,推动区局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