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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26-02-1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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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时候办理?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答: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5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税款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办理经营所得个税汇算的渠道有哪些?

  答:线上渠道: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无法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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