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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支持上海科创中心举措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6-01-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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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1日,市税务局联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

  市税务局局长过剑飞,浦东新区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靖,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侯劲出席发布。上海主要媒体、中央驻沪媒体及部分境外媒体参会报道。

  市税务局局长过剑飞表示,10项举措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要求,紧密贴合《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10项举措的出台得到了税务总局全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关心。举措立足支持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双自”联动发展,着力体现更高的政策站位、更宽的国际视野、更广的受益范围,紧密贴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服务实际,突出了营造有利环境、破解问题瓶颈、体现上海特点三方面定位。

  过剑飞介绍,10项举措将使办税体验感更优、优惠享受的获得感更强,政策效用普及面更广,并从简环节、优质效、轻负担三方面解读了10项举措的特色亮点。他表示,上海税务部门一定会全力确保10项举措落实、落地。

  王靖表示,税务总局于2014年和2015年各推出了10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形成了“办税一网通10+10”等税收便利措施,有力推动了自贸区发展。今年,再次推出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10条举措,聚焦“科创中心”建设和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针对性强,突出上海的特点;可操作性强,突出关键环节创新。

  侯劲表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批复建设以来,一直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税务局的大力支持,各项税收政策有力促进了张江示范区发展,不少税收政策已在上海和全国复制推广。此次出台的10项新举措必将有力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将继续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推广落地工作。

  据悉,此次支持科创中心建设举措力度较大、税收减负效应明显。根据上海市税务部门初步测算,仅增值税申报“月转季”一项举措,就将惠及沪上130余户软件类科创企业,为企业增加周转资金逾5亿元。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举措将有利推进上海“双自”联动发展,一方面合理配置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帮助企业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将实现与海关的数据信息对接交换,开展协同监管和“一体化”征管,提高政府部门风险联防、联控的效率。

  同时,部分先期已启动试点的举措政策效应显现。例如长江经济带服务“互联通”方面,已初步开发了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交换平台,启动泛长三角范围内试运行,实现11个国地税机关税收分析、外经证、跨区迁移、非正常户等四大类数据的共享。截至2015年底,各地共享数据近40万条。又例如电子发票推广应用方面,上海已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近3000万份,企业减负效应明显,京东商城上海地区仅2015年“双11”活动就节省人工、邮寄成本180万元;1号店平均每月可节省成本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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