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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环保税实施在即各地税务机关准备就绪

发布时间:2018-02-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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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提前谋划部署 加强协作共治

  上海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环保税在沪征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紧跟国家税务总局总体工作安排,提前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联动,确保费改税平稳过渡。

  上海市地税局结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特点和实际,组织对本市1500余家排污企业及其所在区环保局开展实地调研和集中座谈,走访了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环境科学系等专业单位,充分听取企业、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了《上海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机制的研究》调研报告。课题报告在全面阐述我国环境保护“费改税”历程的基础上,深入解析环境保护“费改税”征管差异,梳理环保税征管难点和存在问题,通过理论比较和分析国内外环境保护费税相关实例,借鉴原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环保税全新的征管体系和工作机制,为环保税在上海顺利开征拓宽思路,谋划对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上海市环保税的开征准备工作得到了上海市、区两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将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列入2017年度重点工作,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步调一致,逐步形成以市、区政府牵头,税务、财政和环保部门密切协作的共治格局。

  重庆 开发网报系统 提高征管质效

  重庆市地税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从提高征管质效和方便纳税人办税出发,设计开发了环保税网报系统。

  为做好环保税网上申报系统的开发工作,重庆市地税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流转税处、征科处、电子税务中心和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网报开发攻坚组,全体攻坚组成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网报开发工作。在网报系统需求设计过程中,重庆市地税局根据税务总局要求,结合重庆市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集各区县地税局对环保税网报系统开发的需求和意见,提高网报系统的可行性和易操作性。重庆市地税局的环保税网报开发以服务、便捷纳税人申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税务总局设计的基础上,增设Excel表格模板导入、相同行列复制和相同项自动带出等功能,方便纳税人申报,提高申报效率和准确度。

  另外,重庆市地税局采取主动宣传、上门辅导和网上服务等举措,加强环保税的宣传,通过“一图清”推动环保税纳税人办税“一门清”,通过“上门讲”促进纳税人“能申报”,通过“网上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青海 严格审核数据 开展宣传辅导

  按照税务总局下发移交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青海省各市、州地税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稳步开展数据初始化审核,对省局下发的污染源基本信息,逐户梳理比对,及时完善采集信息,对不懂的环保专业术语,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对一些漏空数据项,及时与企业对接,补填并核实数据。对省局未下发污染源信息而环保部门已登记或已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也一并移交并开展数据审核。在此基础上,密切跟踪了解,及时解答问题,督导各地开展档案资料移交、数据初始审核、基础信息完善工作。目前,青海全省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数据初始化审核工作。

  同时,青海省地税局加强环保税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因地制宜做好税法的宣传、培训和辅导,专门制定了培训工作方案,对培训的方式、内容和具体项目做了详细的要求。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税企QQ群、办税厅LED屏和公共场所电视墙等宣传资源,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江苏 完善基础信息 严格数据比对

  江苏省地税局高度重视环保税开征各项准备工作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上下一心,内外同力,积极推进费改税顺利实施。

  江苏省地税局先后组织155家不同规模、不同计算方法的典型企业试填环保税表证单书,并收集企业、环保主管部门和系统内有关部门的意见310条,促进了环保税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表、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计算表的修订。江苏省地税局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开展数据交接与清洗,在省级层面共移交2.4万户约4.85万条排污费缴费单位基本信息和征收数据,并通过自行开发的“环境保护税税源单位信息清选平台”下发江苏各级地税机关,目前已完成信息识别和数据比对。

  江苏省地税局专门把环保税作为一个重要税种开展治理能力研究,形成了十余万字的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报告,报告中对立法精神、费改税历程、税制要素和征管难点等开展分析和探讨,为环保税开征提供了理论支持。

  湖南 宣传内外结合 培训层层展开

  为确保环保税“绿色”税法顺利落地实施,今年以来湖南省地税局上下联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扎实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

  湖南省地税局举办全省地方税体系改革培训,邀请环保部门和大学的专家为税务人员授课,开展环保税准备工作讨论,相互交流环保税准备工作经验。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动员暨视频会议,并对各级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征前培训,累计培训税务人员6000多人次,各市、县地税机关也层层开展内部培训。采取系统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辅导方式,对已识别的环保税纳税人开展分类辅导。利用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社和红网等主流媒体加强税法宣传,制作33000张宣传折页和1500张海报。

  此外,湖南省地税局与环保部门互派骨干开展跟班学习实践活动。从排污费的最后一个征期开始,地税机关选派业务骨干到环保部门学习排污费征缴知识,了解排污费征缴流程;在环保税开征的第一个征期,环保部门将选派业务骨干到地税机关学习税收征管流程。

  海南 摸清税源底数 夯实征管基础

  海南省地税局积极做好环保税法落地的组织保障准备、税收征管准备、宣传和辅导准备,打通税法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环保税如期顺利开征。

  海南省地税局组成环保税征管准备调研小组,自今年5月~8月,对全省19个市县开展环保税征前工作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与实地走访企业方式,与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43次,实地调研企业85户。所调研的85户企业涉及火力发电业、造纸业、石油炼化业、水泥制造和混凝土生产业、橡胶加工业等19个行业,基本涵盖了海南省的排污企业类型。通过调研,了解全省排污费征收、污染物排放与监测、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企业监管等情况,就当前排污费征收存在的问题、难点与各地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交换意见,征求基层税务机关、排污企业对环保税开征和征管工作的意见,为制定配套的征管措施做好准备。

  此外,海南省地税局在移交排污费信息的基础上,将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移交的666户排污收费污染源基本信息清分至各市、县地税局,开展环保税纳税人识别工作,更新完善纳税人基本信息,建立环保税纳税人税源清册,为加强环保税征管夯实基础。

  湖北 积极谋求协作 形成部门合力

  湖北省地税局坚持高点站位,精心谋划,协调各方,主动作为,协同财政和环保等部门,突出重点事项,把握工作节奏,紧锣密鼓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

  湖北省地税局主动联系财政、环保、农业、住建、发改委和经信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环保税涉及的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征管问题深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部门合力。大力整合地税系统内部税政、征管、规费、纳服、收规和技术等力量,完善上下沟通机制、问题收集和答复机制等,推动全员增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形成系统合力。湖北省地税局与省环保厅共同委托环科院研究制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拟定环保税核定征收具体办法,各市、县地税和环保部门,发挥排污费征收中建立的关系优势,互派业务骨干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共同到重点排污企业开展调研,部门协作高效顺畅,形成强大的内外合力。良好的协作关系,有力保障了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顺利推进。

  广西 加强调研座谈 确定税额标准

  为确保环保税法如期顺利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主动作为,及早着手,全力做好环保税开征前准备工作。

  广西地税局积极落实法定授权事项,配合省财政厅、环保厅开展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标准和同一排污口应税污染物的项目数调研工作,推动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出台。建立了自治区环保税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广西地税局与财政、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环保税调研、座谈,有力推动了税额标准的确定步伐。今年12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大气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8元,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另外,广西地税局联合财政、环保部门举办环保税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区环保税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利用纳税人学校和通过入户上门的方式,对所有已识别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填单,能申报。截至今年11月,累计培训环保税相关业务工作人员1761人次,对已识别纳税人累计辅导2531户次。

  甘肃 用活三个载体 统筹做好宣传

  为了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环境保护费改税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甘肃省地税局统筹地区实际,安排部署全系统的环保税宣传工作。

  甘肃省地税局根据环保税开征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推进节奏,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发布、环保税法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宣传工作,持续强化环保税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和办税流程等内容的宣传。用好新闻媒体、机关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3个载体营造舆论氛围。目前,甘肃省地税局已在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陆续上传环保税法、条例、政策解读等基本知识;在甘肃省新闻综合广播电台税收知识宣传节目“地税之声”开展为期4周20期的环保税法基本知识介绍;在《甘肃地税》周刊陆续刊载环保税知识问答和政策解读,报道甘肃省环保税征管工作动态。“今日头条”甘肃地税客户端也陆续刊载环保税法、条例、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等内容。

  此外,甘肃省地税局联合省财政厅、发改委、环保厅、农牧厅和法制办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对6个典型的市、州开展了实地调查,并召开企业、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基层地税机关参加的座谈会,掌握排污费征管历史数据、征管情况等,听取企业意见。

  内蒙古 建立领导机制 推动税法落地

  内蒙古地税局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部门配合,确保环保税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稳步推进。

  内蒙古地税局成立了环保税开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地税系统环保税开征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环保税开征推进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审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部署环保税开征推进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指导与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内蒙古14个盟、市地税局和直属征收局,101个旗、县地税局均成立了环保税开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内蒙古地税局与财政厅、环保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具有典型代表的呼市电厂、伊利集团和田野化工等排污企业开展了集中调研,初步掌握了排污企业污染物种类、排放流程、监控、计量和排污费缴纳等情况,为制定环保税核定征收办法奠定了基础。

  内蒙古地税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地税系统环保税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了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并对参会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各盟、市地税局对相关税务人员也开展了培训。

  (本版稿件由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上海、重庆、青海、江苏、湖南、海南、湖北、广西、甘肃和内蒙古地税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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