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工作要求采取直接立案检查、先自查再实施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开展了对2019年总局重点稽查对象10个集团(459户企业)、省级重点稽查对象614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查补收入合计4.81亿元。
抽查案件的执法检查人员,全部采取定向、不定向、竞标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