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717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采取的稽查应对方式为先通知自查后重点检查。共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66,158.08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144.04万元,调减亏损额203,772.33万元。案件执法检查人员,全部采取定向、不定向、竞标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