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瞿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多部门协同力度 进一步支持本市灵活用工平台企业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灵活用工平台作为数字经济与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合的新兴业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意愿的高效匹配,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成本、拓宽就业渠道、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25年6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税务总局同步制发相关配套公告,标志着平台经济涉税监管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也为灵活用工平台合规运营提供了制度遵循。
一、关于完善资质审批服务
税务部门未设立专门面向灵活用工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平台企业在涉税方面的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涉税信息报送、发票领用与开具、纳税申报(含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等,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线上办理。市税务局支持在全市层面探索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实现ICP许可、社保参保、涉税事项等高频业务的一站式受理和线上通办,减少企业多头跑动和重复提交材料。
下一步,市税务局将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通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参与研究优化平台企业准入服务的具体路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积极支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助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二、关于强化精准监管执法
市税务局赞同构建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机制。依托税务总局“金税四期”系统,税务部门正积极推进与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通过对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的综合分析,提升对虚开发票、隐匿收入、拆分收入等高风险行为的风险识别能力。
对于运营规范、信用良好的平台,将在政策适用、发票额度、退税办理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对于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主体,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并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同时,市税务局将会同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健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形成线索移送、联合研判、执法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三、关于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
从税收角度看,平台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增值税代办申报,是对劳动者取得收入的真实记录,有助于为其今后享受社会保障、创业扶持、信贷支持等公共服务积累可信数据。市税务局支持市人社部门牵头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社保参保机制,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市税务局将持续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并配合探索便捷高效的参保缴费联动机制。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申诉渠道和争议调解机制,畅通劳动者维权路径。市税务局也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面向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普法教育,提升其依法纳税意识和权益保护能力。
您的建议对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新就业形态税收服务与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市税务局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化跨部门协作,坚持底线思维,引导合规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灵活用工平台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马俊 联系电话:54679568-66103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邮政编码: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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