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目标,按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和税务总局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各级税务部门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结合税收收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对税款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安全入库。2017年,全市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12839.9亿元,同比增长8.4%,完成出口退税1353.8亿元,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二)推动税收服务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积极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多方协作,密切内外协调,有效落实好各阶段推进目标。主动探索研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税收政策,围绕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扩围,兼顾金融开放创新,形成了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税收政策建议。
(三)持续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制发《关于持续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通知》《关于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宣传及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市区两级政策落实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转型升级、引导创新发展等税收政策予以重点落实。围绕营改增、六项减税政策、双创税收政策、股权激励政策等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反馈报告40多篇,政策执行反馈专题报告3篇,科学提出了支持和规范的税收政策建议。积极做好税收政策储备工作,组织完成20个税收政策储备项目。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整合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一步简化许可事项受理材料、优化调整市级许可事项受理“金税三期”系统流程,实施区局代办转报服务,加大许可事项咨询服务力度,完善许可文书送达方式。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在主动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报送资料的前提下,动态修订完善相应手册。全面开通网上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效率,2017年起,全市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全程办理覆盖率已达100%,实现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推动税收保障立法工作
税收保障立法列入市政府2017年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按照立法调研项目的工作计划,组织部分税务分局和公职律师对税收保障立法的框架条款等进行了论证和研究,形成了《上海市税收保障立法框架体系研究》的课题报告,并草拟了本市的税收保障办法建议稿。同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高院、法制办、司法局、法律顾问等专家就本市税收保障立法提出建议和论证意见,调整和完善建议稿,为下一步推动税收保障立法、实现税收共治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结合“放管服”等改革决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共清理梳理规范性文件272件,其中,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58件;因上位依据的调整、废止而与其规定不一致或者缺失依据等原因而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42件;部分条款因前述原因而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72件。对全文有效、部分有效和今后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管理、清理工作,并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全阶段、定期化、主动化的动态评估、跟踪和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三)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总体原则,多举措、全方位持续深化市、区两级税务权责清单建设。在公布市、区两级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拓展梳理税务行政权力事项要素,进一步规范权力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完善市、区两级清单动态管理体系,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回头看”工作。探索并初步形成国、地税合一权责清单编制思路,为逐步推行市、区两级国、地税合一权责清单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制定了《落实〈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操作规范(1.0 版)》,细化明确了随机抽查依据、工作责任分工、随机抽查对象及名录库、随机抽查方法、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结果应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采用不定向抽取或定向抽取的方法,从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抽查。通过上海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随机抽查主体、抽查户数、抽查方式和查处结果等,微信公众号已阅读7600余次,点赞近百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加快推动三项制度试点
确定市税务稽查一局试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出以《稽查规范(1.0版)》为基础,以税务稽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制定并实施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试点框架搭建、执法记录仪采购、系统软件调试等工作,对部分企业试点情况运行良好,初步实现稽查重点环节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嘉定区税务局先行先试,形成《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配套文件,共审核各类执法决定73项,不予通过1项,法制把关效应初步显现。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2017年,全市税务系统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3件,同比增长69.09%。其中,依法受理案件65件,同比增长62.25%;应对行政诉讼一审案件42件,同比上升7.69%。加强对税务系统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范管理,全市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8%。全年主动纠错复议案件2起,针对5起复议案件制发3件复议意见书,积极发挥复议监督职能。完成修订《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运用行政和解、调解等途径,促进行政争议的多元化实质化解。
(二)做好复议应诉案例编写
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应诉基本情况,分析案件的规律、趋势和特点,提高复议应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多发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找准争议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着重从法律依据和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评价。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分类编制,整理汇总精品案例,形成《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例选编》。6年来,连续编撰典型案例选编,旨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案法结合,提升基层税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一线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发2017年度《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全面推进税收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深化领导专栏、财务信息、政府采购等公开事项,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增加税务师事务所登记的公示公告,推进双创优惠、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全市通办、实名办税、有奖发票等重大举措的公开力度,逐步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领域和范围。2017年,全市税务部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市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分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2条。上海税务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93条。
(二)健全信息公开督促整改机制
以税务网站为公开主渠道,进一步拓展新媒体渠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其他渠道的公开,强化不同公开渠道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网站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前端整合,将各类网上办税平台全部整合至网站,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公开考评监督,优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细分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审查机制,强化电子流程监管。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细化答复模板,统一操作口径。加强税务网站管理,建立日常动态纠错机制,开展季度全网自查普查,公示季度普查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三)建立健全及时主动回应机制
全面解读税收政策,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优惠政策落地。2017年重点围绕营改增、六大减税措施、双创优惠、小微企业优惠、减本降负、全市通办等内容开展权威解读,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实现税收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不断拓展政策解读的途径和手段,充分利用一网双微、局长在线访谈、新闻通气会、主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帮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准确地理解和操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2017年,市区两级税务部门举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96次,初步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如《民法总则》解读、《行政诉讼法》新修订版解读及相关案例讲解、《法官法》等八部法律新修订版解读、《“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讲解等,更好地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
(二)推动依法行政争先创优
深入开展法治基地的创建工作,印发全市税务系统创建实施方案,经过各税务分局自主推荐申报、市局评议打分等环节,评选出嘉定区税务局、奉贤区税务局和市税务稽查一局为本市首批法治基地。在创建过程中,持续对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加强法治创新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持续开展“一局一特色”法治创新工作,组织报送的多个特色项目获得入选入围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其中,宝山区税务局的《首推法制员岗,推进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规范化》入选首批十大“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市局申报的《公职律师队伍显成效创新依法治理新途径》入选第八届上海市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2017年,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政管理行为,防范相关内部风险,坚持“制度+科技”的原则,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制定市局内控管理制度和10个内控专项制度及指引,对税务工作内部风险进行源头管理。围绕内控监督平台开发上线,及时研究平台构架和运转模式,积极做好平台指标分析和测试工作,为风险的信息化防控提供保障。
(二)持续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积极开展对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完成对青浦分局、注税中心、嘉定分局、稽查四局、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票据中心、三分局等8家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前、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同时,按照整合审计资源、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同步开展内部财务收支审计和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工作。按照“检查、整改、提高”的原则,对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审计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督促其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积极促进税收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整合税收法律人才资源
2017年,首批24名税务公职律师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0人次,参加行政诉讼案件41人次,参加税务案件和解调解16人次,参加信访处理159人次等,成为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法治工作的主力军。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均已聘请外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总人数达60人,根据税务机关民事、行政、刑事、劳动等多方位实际需求,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涵盖合法性审核、法律咨询、诉讼复议、法制培训、劳动争议、法律研究等多方面内容。通过推行公职律师试点和法律顾问制度,上海税务系统内外法律资源得以充分使用,税收执法能力得以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法制工作需求,积极开展第二批公职律师增补工作,共新增14名税务公职律师。
(二)顺利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
2017年,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顺利开展,实际参加考试692人,合格681人,合格率为98.41%,高出全国7.4个百分点,相比2016年83.95%的合格率有较明显提升。在考前思想动员工作中,将考试压力向下有效传导,做到奖惩分明,有效提升了考生的积极性,通过以考促学,有效提升新进公务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九、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设
切实执行《上海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审议工作,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全年,市局层面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审议了与市高院建立司法行政衔接机制、开展公职律师增补选拔、修订《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等重大事项和文件。
(二)健全税务机关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健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2017年,市局共召开12次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43项事项,涉及信访工作、金税“三期”、绩效考评、新闻舆情等事项,局长办公会议成为市局决策的主要形式。
2017年,上海税务部门在纵深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有提高空间;三是基层法制部门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人员数量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
201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开局年,也是推进《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关键年,上海市税务系统将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