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质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6月6日
状态:部分有效
注释:自2026年6月1日起,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质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