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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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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财税[2008]11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2008-09-08

状态: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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