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shswfaguichu@126.com
2.邮递信件: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011室,邮编200030
附件:1.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3.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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